安庆生活网 网站首页 资讯列表 资讯内容

顾客用餐后尿检呈阳性 老板添加罂粟被判10个月

2022-01-02| 发布者: 安庆生活网| 查看: 144| 评论: 3|来源:互联网

摘要: 今年5月,四川攀枝花市西区,一家羊肉米线店因加“料”被查,有群众举报称在该店吃了米线之后尿液检测呈现...
房地产律师

今年5月,四川攀枝花市西区,一家羊肉米线店因加“料”被查,有群众举报称在该店吃了米线之后尿液检测呈现阳性。店主罗某某称,自己开了7年的羊肉米线店,去年以来生意不好,为了招徕顾客,连续两天将家中存放的罂粟壳粉,添加在羊肉汤内供消费者食用。

庭审现场

12月19日,红星新闻记者获悉,罗某某在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害有毒的非食品原料,其行为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

群众举报:

吃米线后尿液检测呈阳性

5月11日,攀枝花市西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举报人称在西区一家“罗记羊肉米线”的早餐店内吃了米线,之后尿液检测呈现阳性。

执法人员对羊肉汤进行封存

随后,西区市场监管局联合西区警方赶赴现场,提取店里的羊肉汤进行了快速检测,发现检测呈阳性,随即抽样送检。起初,对于羊肉汤检测呈阳性,该店的经营者罗某某并没有给出合理的解释。

随后,执法人员对现场采样的羊肉汤进行了封存,并送权威机构进行进一步检验,同时送检的还有公安机关在罗某某家发现的三枚疑似罂粟壳的物质。

经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成都站检验,结论为罗某某经营的羊肉汤内存在可待因、吗啡、罂粟碱物质。检测结果出来后,西区警方立即传唤罗某某进行调查,罗某某承认在羊肉汤中加入了罂粟壳粉。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

米线店经营者获刑10个月

经警方调查,罗某某购买罂粟壳后打粉自用。因生意不好,他为了招徕顾客,5月10日、11日将家中存放的罂粟壳粉添加在羊肉汤内供消费者食用,销售价款为164元。

执法人员对羊肉汤进行检测

""前几年的生意还可以,去年到今年的生意一直不好,听其他人说在汤锅里放一些罂粟壳,味道会更好。”41岁的罗某某称,她文化程度不高,不太知道罂粟的危害。

因罗某某的行为违反《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涉嫌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西区市场监管局将案件依法移送攀枝花市公安局西区分局。

近日,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审理认为,罗某某在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害有毒的非食品原料,其行为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

同时,法院判决罗某某在缓刑考验期内禁止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支付销售价款十倍的惩罚性赔偿金1640元,在市级以上的媒体公开道歉。

有何危害?

罂粟是毒品原植物

那么顾客吃了加了罂粟壳的羊肉汤有何危害?据执法人员介绍,罂粟是毒品原植物,里面含有可待因、吗啡等物质,如果长期食用的话,会在人体中积累,类似于一个吸毒人员的情况,可能会判定为一个吸毒人员。

执法人员对羊肉汤进行现场检测

据悉,罂粟壳属于国家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品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中的物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应当认定为有毒、有害的物质。

无独有偶!近日,攀枝花米易县公安局白马派出所民警在办理一起治安案件时,对5名违法嫌疑人进行尿检,发现有3名嫌疑人尿检结果呈阳性。得知结果后,3名嫌疑人大呼冤枉,称自己绝对没有吸毒。经过观察与核实,民警发现3名嫌疑人确实没有吸毒史与吸毒的症状。

此时,一名嫌疑人表示,3人上午相约去一家羊肉店吃过米线。这句话给了民警启发。随后,根据嫌疑人提供的线索,办案民警联合米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对该羊肉店进行突击检查,在该店厨房弄堂里查获罂粟果若干。工作人员对该餐厅进行抽检,汤料检测结果呈阳性,含有罂粟成分。

据店主交代,为了让羊肉汤味道更加鲜美,他在汤内放了罂粟。目前,涉案人员因涉嫌生产有毒食品罪,被米易公安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分享至:
| 收藏
收藏 分享 邀请

最新评论(0)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安庆生活网  

GMT+8, 2019-1-6 20:25 , Processed in 0.100947 second(s), 11 queries .

Powered by 安庆生活网 X1.0

© 2015-2020 安庆生活网 版权所有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