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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在客房内消费一瓶12元啤酒,宁波一酒店被罚万元

2022-09-22| 发布者: 安庆生活网| 查看: 144| 评论: 3|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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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湃新闻记者 陆玫

因未成年人入住期间消费了客房冰箱内一瓶12元的啤酒,宁波海曙区一家酒店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款1万元。

宁波市市场监管局日前公布一批未成年人保护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其中一起为浙江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江厦分公司涉嫌向未成年人售酒案。

5月30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海曙区市场监管部门了解到,该局在4月的一次检查中发现这家酒店客房冰箱内有三种酒水饮品供住宿消费者选择,但未采取措施阻止未成年消费者购买酒品,也未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售酒的标志。入住登记系统显示,去年12月有两名未成年人到店入住并在住宿期间消费啤酒1瓶。当事人销售上述酒类的货值金额12元,违法所得6.37元。

市场监管部门认定,酒店经营者行为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依法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6.37元、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7条,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时应询问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与入住人员的身份关系等。录音电话显示,当时酒店已向两名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进行了询问。”海曙区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告诉澎湃新闻,所作处罚是针对酒店的违法售酒行为的。

《未成年人保护法》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兑付彩票奖金,要求烟、酒和彩票经营者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或者彩票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对违反者可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

校对:栾梦

责任编辑:李墨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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